老外出境未逾5年 仍有居留權

     行政院會昨修正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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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每年在台須住一百八十三天的限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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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出境未超過五年仍可保有該資格。修正草案並簡化外籍人士來台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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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增列配偶、未成年子女隨同申請永久居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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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評估此舉應可提高國際專業人才來台誘因。
     為簡化外籍人士來台居留行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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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增訂外國人憑「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之有效證件」或其他已含有外僑居留證功能的證件入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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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免申請外僑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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