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訂退場機制 「公」成身退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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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共計一百六十四家。但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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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財團法人功能相近、或完成階段性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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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未整併或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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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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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恐因疊床架屋導致效能降低;有鑑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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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盡速研議檢討及評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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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規畫退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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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部分財團法人早日「功成身退」。
     為了配合社會發展的需要及特定政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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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歷年來成立各種不同類型的財團法人。不過,預算評估報告指出,以文建會的「生活美學基金會」為例,分別成立了台灣、彰化、台南、台東四個生活美學基金會,性質相同且業務無差異,為節省經費,應檢討整併。
     另外,內政部為了濟助因公傷亡的義勇人員,設立了「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及「台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兩個財團法人,但二○○七年間,《警消海空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公布施行,將協勤民力納入適用對象,兩法人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應檢討其存廢,避免國家資源重複配置。
     報告也提到,一九五八年間,政府為了輔導手工業發展,由經濟部設置「台灣手工業推廣中心」,但如今事隔五十四年,台灣產業環境早已有了很大的改變,無法達成當初的設立目的,因此應檢討裁撤、轉型或整併。此外,還有些公法人營運短絀,每年虧損數億元,其中以國家衛生研究院去年虧損九.二億元為最。
     評估報告表示,部分公設財團法人的績效不佳,主管機關對其預算編列也未落實監督,因此政府應建立客觀評鑑制度,檢討其是否達成任務,作為經費分配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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