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 前中油大林廠長收押

     國營事業中油再度爆發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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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煉油廠前廠長林文宏涉嫌浮報工程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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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至少三百萬元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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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傳喚廿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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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押林文宏及兩名包商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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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三名廠商各以五至卅萬元交保。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呂幸玲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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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宏在民國九十七年至一○○年擔任中油大林廠長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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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利用經辦採購工程機會,與廠商程國樑、廖志恭等人多次密會,承辦檢察官四月十八日傳喚廿四人到案,檢察官認為林文宏等三人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聲押獲准。
     檢方調查,民國九十七年「中油大林廠外海第四卸油浮筒海底管線檢測工作採購案」,預算編列八千四百萬元,現為中油楠梓科技園區開發小組召集人的林文宏,疑似在過去任職廠長期間,從中收受至少三百萬元賄款,其他涉案的標案可能還有十多件。
     呂幸玲表示,林文宏利用浮報價額增加廠商利潤,再將特定廠商獨有實績條件列入招標規範,等同於為廠商量身訂作,限制其他業者投標資格,之後又將應保密採購資料洩露給包商,程國樑、廖志恭等投標業者被查出得標後,將疑為回扣賄款交付給林文宏,或匯進林所指定的人頭帳戶。
     四月十八日,雄檢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彭斐虹指揮高雄市、台北市及台中市調查處等單位調查官近百人,在中油大林廠等全台廿二處執行搜索,傳喚廿四人偵查,除林、程、廖三人聲押獲准,另有涂姓、廖姓及陳姓三名包商,各以十萬、卅萬及五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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