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平會罰款 美安公司提出澄清

美安台灣公司針對被公平會以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處以新台幣100萬元罰款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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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以下澄清。1.美安台灣公司產品之相關產品資料、積分、價格及是否停售或缺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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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會以內部網路新聞公告方式通告所有傳銷商。所有第一次繳交入會費的傳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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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會收到一份入會組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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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附有產品目錄及產品價目表。對於部分產品之變更不及報備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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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作業已緊密改善。但所有產品之更動確實向來如實公告所有傳銷商周知。2. 由於美安台灣公司自許為網際網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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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作業或資料變動皆以內部網路新聞公告方式通知所有傳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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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伴可隨時瀏覽或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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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為環保,可為地球盡棉薄之力。公平交易委員會之決議所指之產品積分、2000多家夥伴商店之店名與其佣金比例及新人快速組合之商品內容等相關業務資料亦復如是,每每有最新之資料檔便會更新,以新聞公告方式通知所有傳銷商,並放置於超連鎖事業管理網站上提供傳銷商下載參閱。無奈主管機關仍不接受此一較為環保即時之公告方式,仍要求以紙本資料提供給所有傳銷商。3. 此外,為因應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公佈實施,其中一項條文規定參加契約猶豫期間為30日,美安台灣公司亦已於法令公布實施之時,便已更改專業手冊之內容並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完成變更報備,且公告予所有傳銷商知悉。在實際日常作業中,也都確實遵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規定,以加入後30天內為猶豫期處理100%全額退出退貨作業,並提供實際案例予公平交易委員會參考。惟傳銷商入會申請書中之美安台灣公司條款與守則不及更動,但實際猶豫期退貨或者是退出退貨之作業均遵循法令規章辦理無所漏失或違反之處。(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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