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提名司法院長的許宗力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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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卸任大法官已將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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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既非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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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任間隔也超過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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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違憲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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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決定接受提名。若一定要禁止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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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憲。「民國105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副總統陳建仁上午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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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提名前大法官許宗力和最高法院法官蔡(火冏)燉為司法院正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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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宣布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外界質疑許宗力曾任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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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已滿,若再提名恐有違憲之虞,許宗力在記者會說,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連任是指一任任滿後,馬上無縫接軌,繼續任下一任。他認為,如果把不能連任擴張解釋為不能再任,逾越法律解釋的界線。許宗力表示,曾任國大代表,同時也是現行大法官任期條款的提案人彭錦鵬曾說明,當時制度設計原意是禁止連任,並不禁止再任。不過,許宗力也說,如果卸任幾個月或一年馬上再任,對審判獨立可能有影響,他認為應該避免。至於要經過多長時間才適合再任,他認為應該至少4年。許宗力指出,他自民國100年9月卸任大法官迄今已將近5年,考量既非連任,再任間隔也超過4年,並無違憲疑慮,因此經考慮後決定接受總統提名。他表示,近1週來質疑違憲聲浪一波波襲來,對他來說確實是始料未及,令他個人感到沮喪,但沒有影響他對再任並未違憲的確信。許宗力指出,如果大家無論如何一定要禁止再任,他的建議就是修憲,學學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第4條規定,明文把連任與再任兩者都一併列舉禁止掉,同時修法規定年齡上限,例如大法官只能到70歲。許宗力表示,他個人有再任並未違憲的確信,如果沒有這個確信,當然不會接受提名,事實上,總統會提名他,應該也有不違憲的確信。他說,如果提名咨文送到立法院,針對卸任大法官在卸任5年再任大法官有無違憲,如果立法院願意聲請釋憲,這樣是「一槌定音」,非常好的方式,他會尊重立法院的決定。1050901(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