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超商飯糰、壽司 不合格率達19%

台中市衛生局日前到爭鮮壽司抽驗。(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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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率達19%。(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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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率達19%。(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16:50/更新內文)蛤?超商、迴轉壽司店壽司、飯糰、手捲五件就有一件不合格!台中市衛生局1日公布日前到4大超商及餐飲店家抽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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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件食品中初驗有6件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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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率高達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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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是大腸桿菌數超標;值得注意的是中市衛生局對通路常賣食品竟採初驗、複驗兩階段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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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讓業者心存僥倖。台中市衛生局3月至超商抽驗壽司、飯糰、手捲檢驗結果(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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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初驗6件不合格食品,包括豐原區萊爾富超商第3987分公司「海苔飯捲沙茶雞排」、潭子區來來超商第777分公司及第329分公司「鮪魚飯糰」、南屯區統一超商第277分公司「御飯糰鮪魚飯糰」等4件大腸桿菌群超標,衛生局已立即通知下架產品並函移至製造商所轄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彰化縣衛生局後續辦理。另外2件為台中市自製產品,分別是西屯區秋田三吉有限公司「海苔壽司」及北區爭鮮股份有限公司忠明潤分公司「花壽司」大腸桿菌數與大腸桿菌群都超標,經衛生局派員輔導製程環境衛生,後續再抽驗,複驗才合格。衛生局表示,食品遭大腸桿菌或大腸桿菌群汙染的原因,多為使用水質及管路衛生不佳、製售環境衛生有缺失、製成成品儲存不當、工作人員個人衛生疑慮及食物盛裝容器洗滌不潔等原因所致。衛生局長徐永年建議,民眾在購買飯糰、壽司等即食食品,除應注意製造場所工作人員有無保持整潔的工作環境及調理過程外,購買食品後應盡快在短時間內食用完畢,以防病菌衍生;而依食安法規定,倘違反第17條中央規定衛生標準可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自律自主管理。(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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