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今年元月載心儀女子返回住處,
,以尿急為由上廁所進入屋內,
,竟起色心要和女子發生性關係,
,女子不從抵抗,
,林反而毆打對方,
,甚至連對方氣喘發作,
,仍性侵得逞。士林地檢署昨依傷害和強制性交罪將林起訴。,
,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