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黃牛票罰則加重! 鐵路法修正初審 最高處5年有期徒刑

圖為民眾準備搭乘普悠瑪號。(本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鐵路法》修正草案,

口碑行銷公司

,加重黃牛罰則,

line行銷

,每張票最多可處票價30倍作為罰鍰,

手機版網站

,若以不當手段購票者,

台中網頁製作

,更增訂刑事罰,

網站優化

,可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網路行銷公司

,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

台中關鍵字行銷

,盼嚇阻不肖人士行徑。另外,

響應式網站

,目前《鐵路法》針對行人跨越軌道、擅闖平交道,僅罰1500元至7500元罰鍰,罰則輕,民眾幾乎「無感」,仍會為節省時間跨越軌道,2010年至去年就有90人因闖越平交道遭撞死,初審通過將罰鍰提高至1至5萬元。修正草案中也首次明訂,當鐵路行車事故致人死傷,如能證明事故不是鐵路或受害人過失,應給予撫卹金或醫藥補助,但若為故意或過失行為則不予給付。(中時即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