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拍板 詹宏志搖頭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聽取主管政委張善政及薛琦簡報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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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板同意第三方支付儲值服務8月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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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管會透過銀行公會推動金融機構的「網路儲值支付帳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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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提供儲值服務。
     不過張善政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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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非金融業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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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依據《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得以提供網路儲值服務,是「不合身的衣服」,因此江宜樺指示經濟部等研擬制訂專法,在年底前提出新法報院。
     對於行政院拍板的第三方支付方案,網家集團董事長詹宏志(見下圖,本報資料照片)更表示,行政院為第三方支付儲值業務找出法源,用心與努力值得肯定,但相關管理解釋仍然「狹窄」而「折騰」,包括第三方支付與電子票證必須是兩家公司、賣方不能使用儲值帳戶,及儲值上限為1萬元等,都不是大開大闔的方向,令人進退兩難,更別說發展前瞻性的規劃。
     詹宏志說,「我們(網家)將實際研究辦法與細節,確定是否採用電子票證的方式。」
     江宜樺昨天上午主持行政院專案會議,聽取薛琦及張善政就「第三方支付服務管理推動建議」提出報告,並與同時列席的經濟部長張家祝、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等人討論,拍板確定在8月底上路。
     張善政說,在金融機構部分,將透過銀行公會推動金融機構「網路儲值支付帳戶」機制,讓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合作提供儲值服務;非金融業部分,則以《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為法源,容許非金融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提供網路儲值服務。
     過去金管會曾以《電子票證條例》不適用於第三方支付儲值服務,不同意以此為開放第三方支付的法源。張善政昨天表示,依據《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之交易方式,得採行線上即時交易及非線上即時交易。」電子票證可以用虛擬方式呈現,所以第三方支付儲值服務可以適用。
     張善政表示,第三方支付主要提供代收代付和交易認證2項服務,除了刷卡外,另包括儲值及小額買賣等服務內容,也可幫消費者省下刷卡手續費。
     至於是否要修改目前電子票證條例中單戶儲值金額1萬元的上限,以及業者資本額3億元的規定,張善政說,目前沒有立即修改的打算,但在第三方支付上線後,可依交易資料統計交易金額及頻率,由金管會直接以行政命令調高上限。
     張善政同時指出,在非金融業部分,沿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雖毋須修法,但仍是「不合身的衣服」,因此江宜樺已指示經濟部及金管會組成專案工作小組,合作制訂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服務管理專法,於今年底前完成新法報院。
     另外為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江宜樺也指示經濟部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授權,制定足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依據《洗錢防制法》規定,將「第三方支付服務」納入洗錢犯罪防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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