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發改委與商務部12日聯合公布《國務院關於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
,將從2016年1月起實施,
,先在天津、廣東、上海與福建等4地展開試辦計畫,
,預定2018年起在全大陸統一實施這項新制,
,其中屬禁止類有96項,
,限制類有232項。草案並明確禁止商業銀行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等業務,並禁止個人和未依《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設立的保險組織經營保險業務。(旺報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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