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前主祕許瑞山等人涉及包庇投資賭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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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地檢署十二日起訴許瑞山及妻子黃桂春、前《壹週刊》記者王保憲及業者廖榮洲等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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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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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瑞山被依貪汙、包庇賭博、竊占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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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求刑十五年。
同案還起訴刑事局檢肅科前科長蔡東成、偵四隊前組長鄭富禎、偵九隊前組長黃文圳、三重警分局前偵查佐胡憲安、三重派出所前警員陳弘哲及業者徐明祥、李翠萍等人。
檢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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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瑞山、鄭富禎透過王保憲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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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在三重區成功路開設賭場的徐明祥、李翠萍夫妻並投資入股。許出資二百萬元、鄭出資一百萬元,王也拿出自《壹週刊》離職時領的一百萬元資遣費入股,不論賭場營虧如何,三人每月固定收取十萬及五萬元分紅。賭場白天賭客多為不特定人士,晚間則多有王保憲陪同,並有警察參與賭博。
自許瑞山、鄭富禎出錢投資後,兩人便時常在賭場出現,刑事局高階警官蔡東成、黃文圳也多次前往聚賭。許、鄭也常下海參與賭博。
由於許瑞山名號響亮,得知他參與賭場經營後,連轄區三重警分局多名員警都曾到場「拜碼頭」,在賭場泡茶、聊天。分局偵查佐胡憲安、三重派出所管區警員陳弘哲,還多次在裡面參與麻將賭博。三重警分局從年初至九月間,共進行八次「查緝賭博專案」,胡、陳明知該處為賭場,卻從未列為查緝對象。
本案緣於四月間,板橋地檢署偵辦案件監聽過程中,意外聽到許瑞山涉包庇並投資賭場;經黑金組四名檢察官四個月布線調查,八月廿三日指揮調查局、憲兵搜索許瑞山住處及辦公室,在許辦公室臥房查扣七十萬元台幣、美金一萬元。
許瑞山堅決否認犯行,但現款來源卻無法解釋清楚,每次說詞都不同。他還曾透過妻子黃桂春向其他證人串證,要求幫忙解釋這筆錢是單純借貸贈與,但證人擔心涉偽證罪,並未配合圓謊。
由於許瑞山平時給人形象正面、斯文,又是我國警方在兩岸、跨國打擊犯罪中的要角,檢方在監聽之初,很訝異他會涉案。目前相關貪汙案件仍在繼續偵辦中,並未完全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