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政池竊占案 前國產局長涉圖利 100萬交保

     士林地檢署偵辦劉政池竊占國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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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劉政池取得國有地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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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傳喚約談國有財產署退休及現任官員26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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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時任國有財產局北區處長的前國有財產局長洪寶川涉及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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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訊後諭令1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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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也是目前涉案公務員中層級最高、交保金額最重者。
     據了解,官員向檢方表示,該國有地會分割成16塊,是因管制區、邊坡保育地等等,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認為很難區分管理,因此逕行分割成16塊以便管理,與國有財產署並無關聯。
     劉政池家族能承購該國有地,是因國有財產署審核其資格,包括在國有地上有建物、承租國有地時間等等皆符合,官員並供稱劉承購國有地過程皆合法。
     不過,檢方認為,前國產局長洪寶川疑曾利用職權,大開方便之門,才讓劉順利承購國有地。
     檢調查出,劉政池家族86年購入北投泉源路的工業用建物,當時買的僅是地上物,土地仍屬國有地,劉政池88年以次女劉冠余登記負責人的九冠開發公司和親友名義,向當時的國有財產局承租建物所屬的國有土地。
     95年間,劉政池蓋建「七七行館」,所屬國有土地範圍後來被分割成16塊,劉政池家族即由其胞妹劉子瑩、長女劉冠廷等人,以優先承租戶資格承購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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