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違約 判賠連惠心200萬

《壹週刊》3年前報導前副總統連戰女兒連惠心代言的「威力纖PLUS」含禁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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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連惠心早在半年前就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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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下標題「連惠心涉案鐵證曝光」。連惠心認為報導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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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違反報導前須先查證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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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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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9)日判決出版《壹週刊》的壹傳媒公司和社長裴偉,各賠償連惠心違約金100萬,共計200萬元。這是前副總統連戰家族,告贏《壹週刊》的第6件官司。連戰2004年競選總統時,《壹週刊》曾以「連惠心私密信件驚爆連戰打老婆」標題,報導連戰涉及家庭暴力,連惠心認為報導不實,控告涉嫌誹謗、偽造文書,並提起民事賠償訴訟,雙方最後在2006年1月4日,簽下協議書撤告和解,約定《壹週刊》往後報導連家新聞,須先向連家人查證,若有違約,壹傳媒公司和社長要各賠償100萬元,種下連家屢告贏《壹週刊》的原因。(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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