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隆昌收賄案家屬喊冤 求檢察總長非常上訴

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教授王隆昌被控擔任南港展覽館標案評委時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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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7年8月定讞入獄。王隆昌胞兄王太昌(右)今日在王隆昌兒子陪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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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最高檢察署外高舉「冤」、「無罪」。(蕭博文攝)

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教授王隆昌被控擔任南港展覽館標案評委時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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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檢察總長顏大和為弟提起非常上訴。王太昌今日聲淚俱下,表示王隆昌是單純的學者卻含冤入獄,其妻子又須每週洗腎3次,令人無語問蒼天。特偵組2008年偵辦南港展覽館案,得標廠商力拓營造董事長特助黃維安轉汙點證人,指控7名學者收賄,其中包括王隆昌等6人被判有罪定讞,王隆昌已入獄服刑3年多。王太昌說,蘇建和案纏訟21年,所幸經檢察總長多次提非常上訴最後獲得平反;檢察總長去年雖針對王隆昌提起非常上訴,但被最高法院以空泛之言駁回,批評最高法院彷彿閉目掩耳,不敢正視。王太昌表示,實在是受了冤屈,才打擾檢察總長,祈求檢察總長能再次針對此案違背法令情事部分,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則回應,是否提出非常上訴,應視該案是否符合提起非常上訴的要件,此案將由最高檢檢察官研議。(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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