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兼職遭處罰 女誣告退休警官夫緩起訴處分

何姓退休警官安排賈姓妻子擔任自家公司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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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因賈女具公職身分遭審計部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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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女為免遭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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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鄰居指導下竟指控丈夫擅自將她登記為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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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偽造文書卻又旋即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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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檢察官質疑。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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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女控告丈夫只是為了脫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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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賈女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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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依誣告罪處分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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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賈女繳交1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何姓退休警官曾任直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長、港務警察局長,退休後參選里長勝選,另於2012年成立科技公司,並安排家人擔任股東、負責人。由於何姓退休警官的賈姓妻子任職公職,原則上不得兼職,去年遭到審計部調查。賈女擔心為此受罰,竟指控丈夫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於監察人願任同意書上簽名,自稱全程都被矇在鼓裡,控告丈夫偽造文書。賈女提告短短5天旋即撤告,向檢察官表示已與丈夫化解誤會,但檢察官直覺有異,調閱相關資料再傳何姓退休警官夫妻到案。何男證稱,請家人擔任公司股東或監察人都有經過家人同意,賈女則良心不安坦承是為了避免受罰,才控告丈夫。北檢本月初就偽造文書部分處分何姓退休警官不處分,另簽分誣告案追究賈女刑責,今日作出緩起訴處分。(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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